滁州市妇联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
时间:2012-06-23 15:05:32 来源: 作者:
为贯彻落实省、市“六五”普法规划和安徽省妇联系统“六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提高广大妇女群众的法律素质,增强妇联干部依法维权能力,提升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工作水平,结合滁州市情及妇联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市“十二五”规划确立的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以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促进男女两性平等发展为立足点,以提升妇女法律素养、畅通妇女诉求渠道、提供便捷维权服务为着力点,深入开展妇女法制宣传教育,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充分发挥妇联的组织优势和妇女群众的主体作用,为推动滁州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谐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总体目标:通过深入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维权实践,进一步增强广大妇女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提高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护自身权益的实际能力;进一步增强广大妇联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提高依法维护妇女权益,依法参与社会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障妇女权益的法治观念,提高贯彻执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保障妇女权益相关法律法规的力度。
基本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制定妇联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各项任务,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务改革开放,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妇女。立足妇女群众的法律需求和发展需要,把普法宣传过程变成服务妇女维权需求、引导妇女遵纪守法的过程,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妇女群众的根本利益,调动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建设和促进社会稳定和谐的潜能活力。
——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立足乡村社区,关注重点领域,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单位和不同对象的特点和需求,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和方式方法,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把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以法制宣传教育引导法治实践,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加深对法律法规的理解。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国家基本法律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深入学习宣传宪法,进一步增强女性群体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深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引导广大妇女自觉守法,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促进形成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深入学习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努力促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全面贯彻到法律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中,用法律和制度保障男女两性平等和谐发展。
(二)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全面宣传妇女六大基本权益的主要内容、侵害妇女合法权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进一步提高妇女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在保护妇女合法权益方面的职责和义务,进一步增强社会各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共同责任意识,营造保障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深入学习宣传与保障妇女民生和维权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与妇女相关的社会保障和救助、劳动就业和保护、医疗卫生和健康、文化教育和培训、公共安全和防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妇女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大力普及婚姻法、母婴保健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安徽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决议等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促进广大妇女学习和掌握依法维权的基本法律知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深入学习宣传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自觉遵守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相关法律法规,维护社会政治大局稳定;学习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的水平;学习宣传信访、投诉、调解和法律援助等法规条例,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女性依法按程序表达利益诉求。
三、对象和措施
(一)对象
1、党政机关法规政策制定者和执行者。提高领导干部、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及广大公务员的性别意识,推动党政机关在决策、管理和服务中自觉融入男女平等意识,推进在地方法规和政策制定中体现男女平等和妇女利益。促进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和司法公正,推进在法律法规执行中保障妇女权益、改善妇女民生。在公务员中普及妇女维权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公务员依法维护妇女权益的能力。
2、各级妇联干部。坚持妇联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提高依法办事、依法决策、依法开展妇女工作的能力。促进基层妇联干部对维护妇女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理解和认识,做到学以致用、依法维权。努力提高妇联干部全面掌握法律法规政策、依法开展妇联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3、广大妇女群众。深入宣传妇女维权法律法规政策,提高全体妇女群众的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特别关注留守、流动、单亲、特困妇女群体的法律需求,加强普法宣传和维权服务。根据服刑在教、刑释解教、吸毒、卖淫等特殊妇女群体的实际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和帮教服务,使其更好地回归社会。
4、社会大众。广泛开展群众性普法宣传活动,扩大普法宣传覆盖面,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的法制观念,推动社会各界增强男女平等意识,营造有利于妇女进一步发展的法制环境。
(二)措施
1、整合资源,拓展法制宣传阵地。进一步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纳入党校培训内容,依托各级党校干部教育平台,大力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充分利用好各级妇女干部培训学校、妇女之家、远程教育、妇女网络平台、网上家长学校等阵地,加强对妇联干部及广大妇女群众的教育培训,促进普法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2、加强培训,把妇联干部培养成一支政治思想坚定、法律素质高和业务能力强的队伍。落实妇联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法制学习作为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把法律学习做为各级妇联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任务,开展法律知识轮训和新颁布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加强对各级妇联干部学法用法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任职、晋级、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
3、规范管理,充分发挥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的重要作用。完善志愿者工作制度,面向基层、面向农村、面向妇女分层分级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实现志愿者活动常态化。建立志愿者档案,针对不同妇女群体的法律需求,开展多元化、个性化的法律服务,建立服务与需求的良性对接。健全激励机制,不断激发志愿者的工作热情,充分发挥志愿者队伍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独特优势和作用。
4、创新载体,不断丰富法制宣传形式。把普法宣传与妇联主体活动相结合,广泛深入开展“法律进家庭”、“讲权利、讲义务”、“三八”妇女维权月以及法制宣传“七进”等活动,使普法宣传面向群众、深入家庭。充分挖掘妇女易于接受的本土题材,借助具有地域特点的宣传形式,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积极开发新颖、多样的法制宣传作品,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趣味性、通俗性、实效性。重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移动TV等大众媒体以及妇联系统现有各类媒体的作用,努力构建定位明确、特色鲜明、功能互补、覆盖广泛的法制宣传新格局,让广大妇女随时随地都能接受法治文化的熏陶。
5、扎实维权,以维权效果提高妇女学法守法用法的信念。充分发挥各级法律帮助中心、12338妇女维权热线、调解委员会、维权示范岗、妇女维权站等妇联维权服务机构的作用,积极开展法律宣传、心理疏导、纠纷调解、法律援助等服务活动,把宣传普及法律融入维护妇女权益的过程之中,通过维权工作实实在在的效果,增强妇女群众依法维权意识和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
6、源头参与,促进妇女法律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和落实。建立健全参与机制,不断拓展参与渠道,主动跟进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修订工作,旗帜鲜明地做妇女利益的忠诚代表者。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妇女意愿,反映妇女呼声,抓住带有普遍性、突出性的问题,提出相关建议,为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提供参考和依据。充分整合和运用社会资源,建立省级联动和部门联动工作机制,争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重视支持,善于与司法行政部门以及公检法等相关单位合作联动,借助法律工作者、新闻工作者、专家学者等专业力量,督促和保障维护妇女权益的各项法律法规的落实。
四、工作步骤
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市妇联制定《滁州市妇联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各级妇联制定本地“六五”普法规划,并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为全面开展“六五”普法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2015年。各级妇联依据本规划及本地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本规划全面贯彻落实。2013年开展中期督查。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各级妇联要依据滁州市“六五”普法要求,制定符合本地工作实际的验收标准,并进行自查、自评活动。并做好接受检查验收准备。
五、组织保障
(一)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各级妇联要把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妇联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维护妇女权益的重要任务,列入妇联工作重要内容。市妇联成立滁州市妇联普法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市妇联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办公室设在权益部。各地妇联要成立由相关领导任组长、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的普法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及时总结、部署工作。
(二)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市妇联依据省和市“六五”普法规划要求,结合妇联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各级妇联要以本规划为指导,结合本地实际和妇女普法需求,制定并实施好本地“六五”普法规划。每年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对规划提出的目标和任务进行分解、细化,分阶段、分步骤的落实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
(三)健全完善监督考评机制。市妇联把普法宣传工作纳入妇联工作考核内容,指导各地开展年度考核和阶段性检查,适时进行专项督查,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各级妇联要结合规划的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建立规范、实用的考核评估办法和奖评标准,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和总结、表彰,及时树立典型、推广经验,确保“六五”普法规划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四)落实专项经费保障。各级妇联要积极争取把法制宣传教育经费纳入地方妇女发展纲要和妇联工作的专项经费,保证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专款专用。要面向社会整合资源,多渠道争取经费支持,保证普法宣传工作的正常开展,确保普法规划的顺利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