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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市妇联四项措施推进省妇女专项经费项目顺利实施


时间:2013-10-15 00:00:00 来源:明光市妇联 作者:方卫红

  明光市妇联把实施省妇联妇女专项经费项目作为参与美好乡村建设的重要载体,立足实际,采取四项措施推进省妇女专项经费项目顺利实施。

  一是认真筛选,确保项目落户明光。严格按照标准,择优推荐、认真审核,省妇女创业扶持专项资金项目4个落户明光。分别是三界镇梅郢村和潘村镇潘村村实施“美丽家园行动”项目; 桥头镇新建村实施“妇女之家”项目; 明光市妇联实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项目。

  二是加强领导,确保达到目标要求。明光市妇联成立以主席为组长的项目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日常指导督查工作,并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分别与各项目村负责人签订了妇女专项经费管理协议书,切实加强项目经费管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以会代训对项目负责人进行业务培训。

  三是认真谋划,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市、镇、村妇联组织三级联动,共同围绕项目实施的主要目标和内容及镇村工作大局,认真谋划,因地制宜,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细化量化目标任务。各项目点结合本地特色,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市妇联和各项目点运用媒体、网站等大力宣传项目建设。

  四是健全机制,确保项目建设取得成效。制定了督查考核制度,不定期的对妇女专项经费项目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看台账资料,走访基层妇女群众,实地调研等方式,了解掌握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情况。

  年终,会同上级妇联全面考核项目点建设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妇联系统目标管理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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