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小溪河镇妇联多元化调解婚姻家庭矛盾
时间:2013-06-09 00:00:00 来源:凤阳县小溪河镇妇联 作者:武英
近日,一名妇女来到小溪河镇妇联,请求妇联为她调解与丈夫的婚姻家庭纠纷。经了解得知,该妇女姓王,其夫姓戴(系假释回归社会服刑人员),5年前因其夫走私被判入狱。在入狱期间,王某外出打工,认识了开出租车的刘某,在没有与其夫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便与刘某同居。
2013年5月,其夫戴某假释出狱后,要求妻子王某回来生活并跟刘某断绝来往,王某回来后,其夫戴某多次对其语言和行为上的伤害,该妇女无法忍受,来到我镇妇联求助,并申请与其夫解除婚姻关系,但其夫戴某坚决不同意离婚,为了使戴某能够安心的在社会上改造,镇妇联工作人员主动联系镇司法所的工作人员,针对该夫妻的情况,制定调解方案,并与其夫戴某进行电话沟通。经过镇妇联和司法所人员耐心细致地做此夫妻的思想工作,终于使他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双方同意接受当面调解。但由于此夫妻分别5年之久,感情确以破裂,虽经多次调解,双方无法和好,最终双方同意协议离婚。
在调解过程中,镇妇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有关规定,为双方主张了权利,最终双方自愿签订了由王某赔偿戴某人民币五万元的赔偿协议。从而使这一家庭矛盾得到化解,稳定了戴某社会服刑改造的思想,也为此妇女争取了婚姻自由的权利。
为有效预防和化解婚姻家庭纠纷,小溪河镇妇联一直将调解工作与法制宣传工作相结合,与平安家庭创建相结合,与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相结合,引导广大妇女群众和家庭成员树立现代法治理念,为家庭幸福、和谐作出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