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设立保护妇女、儿童、老人权益合议庭
时间:2011-06-03 00:00:00 来源: 作者:徐义德
为进一步加强对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护力度,2011年5月19日,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在该院民一庭设立“保护妇女、儿童、老人合法权益合议庭”。
该合议庭的工作职责是专门审理妇女、儿童和老人在婚姻家庭、土地承包、劳动就业、医疗、经营等方面的民事案件;与妇女、儿童、老人维权有关的调研工作;与妇女、儿童、老人维权有关的审判延伸工作;协调、指导全市法院妇女、儿童、老人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并负责协调统计全市法院“保护妇女、儿童、老人权益合议庭”的设立情况及案件审理等工作情况。
市中级人民法院历来高度重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在相关案件审理、接待妇女群众信访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保护妇女、儿童、老人权益合议庭的及时设立,更进一步体现了滁州市党委、政府对妇女儿童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是我市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新的突破,是法院系统创新工作的有益尝试,必将对全市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