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区稳步推进“巾帼示范村”项目建设
时间:2012-09-12 00:00:00 来源: 作者:南谯区妇联 刘敏
南谯区施集镇井楠村、大柳镇曲亭村被省妇联确定为关爱留守妇女示范村、巾帼创业示范村项目点,并分别获得3万元项目经费。为进一步规范巾帼示范村项目实施管理,用活用足项目资金,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运行质量,区妇联多措并举稳步推进“巾帼示范村”项目实施,确保项目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该项目的实施,为妇联组织持续推进“四项行动一项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工作保障,是妇联组织关注妇女民生、促进妇女发展的重要抓手。
一是强化领导,明确责任。成立了由区妇联主席任组长的项目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协调、督促和指导;各项目村也分别成立由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任组长的项目建设实施工作小组,负责项目实施的具体日常工作,并明确村妇代会主任负责项目实施台账建档工作,为项目实施提供强大组织保障。
二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为扩大项目影响,区妇联采取新闻报道、主题活动、专题宣传、网络宣传等形式进行项目宣传,同时将项目宣传工作融入村宣传整体计划。不断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内容,在村务公开栏上开设宣传专栏,并每月在宣传栏上公开项目推进动态,在交通要道口等醒目位置悬挂宣传创建创业示范村的标语和横幅,提高项目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妇女发展的良好环境,促进妇女与经济社会共同进步。
三是注重培训,提升素质。以实施“示范村”项目为抓手,充分发挥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妇女创业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施集镇井楠村以关爱留守妇女为重点,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大讲堂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建立留守妇女互助小组,大柳镇曲亭村以扶持妇女创业就业为重点,成立香菇专业合作社,建立香菇巾帼示范基地,引导妇女发展特色农业,形成一村一品,同时积极开展农村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提高和增强农村妇女运用科学技术增收致富和自我发展的能力。目前,两个项目点的工作正按照各自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进度表有条不紊地向前推进。
四是严格管理,专款专用。建立健全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专款专用,对各项目点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审核,引导资金的合理科学使用。对于项目点资金的用途,一律用于添置硬件设施、开展培训及相关活动,并纳入镇村财务管理,通过专项支出列支,镇妇联主席对每笔资金的使用情况要审核把关,负起监管责任,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五是建立机制,注重实效。严格按照省、市妇联的项目实施要求,建立项目督查考核评估机制,并将其纳入乡镇妇联年终目标管理考核,区妇联采取查看软件资料与实地走访群众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验收。同时,每月深入项目村开展一次项目实施情况把脉督查,加强对项目工作的运行管理和服务指导,协调解决问题,总结经验做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