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妇联参加“阳光关爱”救助 解服刑人员之忧活动
时间:2012-11-06 00:00:00 来源: 作者:

10月31日,一场由滁州市清流监狱对来安籍服刑人员子女和家庭举行的“阳光关爱”活动在来安县司法局举行,活动为15名家庭困难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每人提供1000元的提供助学金。滁州市清流监狱副监狱长卞海峰,县委常委、副县长王文金,滁州市清流监狱教育科以及县综治办、县关工委、县妇联、团县委、县司法局等单位负责人参加“阳光关爱”救助活动。
活动中,王文金副县长作了重要讲话。他强调了三点意见,一是要充分认识开展“阳光救助”的重要意义。“阳光救助”是司法行政部门履行职能的需要,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需要,是企业回报社会、履行社会责任的需要,更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二是要切实关爱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和家庭。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要无辜地承受父母及亲人犯罪所带来的压力和痛苦,承受家庭对他们的人生道路的影响。他们最需要社会的关爱,做好他们的教育帮助工作,不仅能够促进服刑人员的改造,更加有利于他们子女的健康成长。三是要不断加强亲情关爱。希望服刑人员的家属充分发挥亲情作用,用亲情唤醒服刑人员向善的良知,帮助服刑人员树立重新做人、早日回归社会的勇气和信心,争取早日新生,成为一名自食其力的守法公民,不辜负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的关心和期望。
2010至2012年,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和县直相关单位有力配合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来安县司法局连续三年组织开展了“阳光救助”行动,利用社会各方力量,筹措资金7.1万元,帮助那些积极改造、家庭贫困来安籍服刑人员的家庭摆脱困境,子女重返校园。目前,全县共有63名贫困服刑人员子女和特殊家庭受到“阳光救助”,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建设法治来安、和谐来安、美好来安作出了积极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