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27日,大柳镇妇联利用逢集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宣传。这是大柳镇法制宣传月活动内容之一。镇残联、民政、妇联、财政所、司法所、劳动保障站等部门参加了宣传。同时镇妇联还就留守儿童活动室的开展情况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项目接受群众咨询。此次宣传镇妇联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00人次,大大提高了农村妇女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深得群众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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