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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市法院积极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


时间:2013-04-15 00:00:00 来源: 作者:明光市法院 江泓

近年来,明光市人民法院为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通过认真、妥善审理涉及青少年权益案件,切实提高对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认识,实现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全覆盖,努力在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工作方面取得明显成效,2012年,滁州市创建“青少年维权岗”工作领导小组将该院确定为2011-2012年度市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单位。该院的做法是: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审判组织,把维权工作纳入到审判工作之中,努力使维权工作有特色、有措施、有效果。成立维权工作领导小组,对全院青少年维权岗工作进行领导,办公室设在民一庭,负责具体工作。挑选事业心和责任心强、热爱少年审判工作、具有丰富审判经验的3名女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审理涉及青少年权益案件。

二、开设“青少年维权”热线电话,电话设在民一庭,号码8132650,由“维护妇女儿童老人权益合议庭”具体负责,为青少年及其家长提供法律咨询。

三、实行“四个优先”,畅通绿色通道。对涉及青少年权益案件,实行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优先、援助优先。认真、妥善审理涉及青少年权益案件。民一庭“维护妇女儿童老人权益合议庭”对涉及青少年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案件如离婚案件、遗产分割案件、抚育费案件等涉及青少年权益的案件优先办理,快审快结,切实维护青少年人的合法权益。

四、大力开展“维权岗在行动活动”。加强与政府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使青少年有一个健康成长的环境。主动和各中小学联合开展“法官送法进校园”、“模拟法庭”等活动,向学生开展法制宣传活动。组织法官到世纪广场、农村集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法制宣传工作,努力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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