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出台人身保护令防治家暴
时间:2013-05-09 00:00:00 来源:来安县妇联 作者:常霞
近日,为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婚姻家庭案件中家庭暴力受害人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来安县出台了《关于印发<协助执行“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实施办法>的通知》,通知要求县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公安局、民政局、妇联、共青团等相关部门实现良好的互动,构建集报警、投诉、取证、法律援助、司法保护等为一体的反家庭暴力联动干预机制,形成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新格局,共同帮助家暴受害者,也惩治对女性实施暴力的人。
近几年来,家庭暴力事件日趋增多。以前,法律对家庭暴力的干预难以有好的效果,妇女在遭到家庭暴力后,大多是通过调解等软性处理方式来解决问题。截至2013年5月上旬,县妇联共接待家庭暴力类婚姻案件10余起,在积极做好有关受害人陈述的记录及调解工作的同时,也发现一次家庭暴力事件通过劝阻调解得到平息后,但却无法保证受害人的权益不会再次遭受损害。
“人身保护令”的出台,给妇联帮助女性远离家庭暴力提供了更好的途径,对受害人告知保存伤情照片、诊疗材料、证人证言等,以便向法院提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申请,通过司法求救,及时保护了受害女性的人身及合法权益,有效预防和制止了家庭暴力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