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区“四项措施”做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
时间:2016-07-06 17:44:38 来源: 作者:
近年来,南谯区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南谯区司法局以“四项措施”扎实推进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
一、充分发挥妇女儿童法律援助网络体系。依托区法律援助中心,在乡镇、社区、学校、相关单位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站,组建以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服务志愿者为成员的法律援助队伍,开辟妇女儿童“绿色通道”,设定“妇女儿童维权岗”,开通“维权热线”,做到应援尽援,确保妇女儿童获得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
二、充分做好特殊群体的教育帮扶工作。针对刑释解教、社区矫正对象中的妇女及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采取严格保密信息、注重教育感化、制定特殊矫正方案、强化安置帮扶和提请减刑特赦等手段,切实开展好妇女儿童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教育帮扶工作。
三、充分发挥法治宣传优势。将妇女儿童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全区“六五”、“七五”普法规划,以“三八节”、“儿童节”、“青年节”、“12·4宪法宣传日”为契机,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广泛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等与妇女儿童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为妇女儿童营造知法、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四、充分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依托乡镇司法所、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开展化解家庭矛盾、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针对在就业、福利待遇、卫生保健、土地权益、婚姻家庭等方面存在的歧视妇女和侵害妇女权益的问题,加大纠纷排查力度,做好调解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