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妇联组织学习《安徽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
时间:2019-01-11 09:59:31 来源:来安县妇联 作者:李维煜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安徽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1月11日,县妇联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条例内容,交流学习体会。
会上,妇联分管负责人详细解读条例中第六条、第十五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妇联组织做好多元化解工作相关内容。指出,县妇联各部室要认真学习,扎实开展工作,指导各乡镇妇联以“平安家庭”创建为抓手,建立健全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制度,联合多部门开展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组织巾帼志愿者队伍开展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积极做好婚姻家庭纠纷风险防范,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构筑平安和谐社会氛围。
《安徽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于11月23日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为我省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提供了法治保障,有力促进多元平台、多元主体、多元方式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中发挥积极作用。
